关于请报送2016年度工程质量责任主体行政处罚情况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7-19 08:48:24 浏览次数:1232
关于请报送2016年度工程质量责任主体行政处罚情况的通知
建质质函[2017]43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规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了解各地建设工程质量执法监督情况,请你们将2016年度对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的行政处罚情况进行统计,填写附件表格(可在www.mohurd.gov.cn网站下载)并加盖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公章,于2017年8月31日前报送我司,并将电子版发送至zhiliangsi@163.com。
联 系 人:曹淯博
联系电话:010-58933293 58934250(传真)
附件:1.2016年建设工程各方质量责任主体行政处罚情况统计表一
2.2016年建设工程各方质量责任主体行政处罚情况统计表二
3.2016年建设工程各方质量责任主体行政处罚情况统计表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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