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请报送2016年度工程质量责任主体行政处罚情况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7-19 08:48:24    浏览次数:1232

关于请报送2016年度工程质量责任主体行政处罚情况的通知

建质质函[2017]43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规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了解各地建设工程质量执法监督情况,请你们将2016年度对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的行政处罚情况进行统计,填写附件表格(可在www.mohurd.gov.cn网站下载)并加盖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公章,于2017年8月31日前报送我司,并将电子版发送至zhiliangsi@163.com。

  联 系 人:曹淯博

  联系电话:010-58933293  58934250(传真)

  附件:1.2016年建设工程各方质量责任主体行政处罚情况统计表一

     2.2016年建设工程各方质量责任主体行政处罚情况统计表二

     3.2016年建设工程各方质量责任主体行政处罚情况统计表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