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杭州市新型建筑工业化技术创新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7-04 08:45:03    浏览次数:1332

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杭州市新型建筑工业化技术创新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6〕111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深化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促进绿色建筑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14〕151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的实施意见》(杭政办函〔2015〕161号)精神,引导产业发展,奖励优秀先进,进一步推进我市新型建筑工业化工作,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7年杭州市新型建筑工业化技术创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型建筑工业化技术创新申报要求
注册地在杭州市主城区范围内的企业,主编或参编国家、省级新型建筑工业化相关标准(2016年10月11日至2017年7月10日期间正式发布或实施);主持或参与国家、省、市新型建筑工业化相关课题(2016年10月11日至2017年7月10日期间正式完成课题)。
二、申报要求
1、申报主体。各企业可根据自身参与新型建筑工业化技术创新的实际情况进行申报;一家单位可申报多个技术创新。
2、申报资料。申报企业应提交申报申请书,同时提交与申报事项相关的规范标准、课题完成情况等证明材料。
3、申报时间。申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15日。
三、申报流程
1、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应积极进行申报,按实际情况提交申报申请书,同时确保申报内容及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报送。申报企业对申报申请书盖章,连同相关证明材料(装订成册),上报至市建委市场处(市民中心D座24楼2414室 )。
3、审查和公示。市建委组织专家对申报事项进行审查,审查意见予以公示。
4、发布。公示通过后,市建委发布2017年市新型建筑工业化技术创新名单。
联系人:市建委市场处 金慧忠、朱文杰,电话:87021893、87021901。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