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上半年度富阳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扬尘治理、消防、民工工资)市场大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7-01 08:17:02    浏览次数:1847

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上半年度富阳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扬尘治理、消防、民工工资)市场大检查的通知

各建设、勘察设计、检测、监理、施工单位:

  根据杭州市城乡建委关于“安全生产月”工作部署、区消安委《关于印发<富阳区2017年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富消安委〔2017〕4号)、区安委办《关于在全区开展百日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的通知》(富安委〔2017〕5号)、我局《关于印发<杭州市富阳区建设行业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富建设〔2017〕117号)及《关于做好杭州市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迎检工作的通知》(富文明委〔2017〕9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和市场监管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质量安全事故,规范建筑市场行为,确保“清尘行动”、“工程质量竞赛” 等工作落到实处,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安排,决定开展2017年上半年度富阳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扬尘治理、消防、民工工资)市场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检查成效,决定成立2017年半年度富阳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扬尘治理、消防、民工工资)市场大检查领导小组,杨宏道局长任组长,刘钰良、徐连平、万仁友、蒋培言、邵立森任副组长,汪明、章旭霞、董凯、孙飞龙、赵飞华、周荣祥、盛以武、丁少卫、凌富等相关人员为成员。

二、检查范围、时间、步骤

(一)此次检查范围为全区受监的在建房建及市政、园林工程。参加检查的工程名单由区质安监站提供。

(二)检查时间:2017年7月10日至2017年7月20日。

(三)检查分三个阶段:企业自查阶段、检查阶段、复查阶段。

1、自查阶段(7月10日前):建筑施工企业对本企业所属在建房建、市政园林工程进行自查,对发现的质量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企业自查情况存放项目部备查。

2、检查阶段(7月10日至7月20日):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我局组织对全区在建工程进行检查。

3、复查阶段(7月20日至7月30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并进行公开通报。

  三、检查内容

  本次检查主要包括: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转包、违法分包等市场行为(包括专业分包行为)、建设施工质量安全(消防、防汛抗台)、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施工图质量)、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和检测机构质量安全行为、扬尘治理、实名制管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民工工资、工程运输安全专项整治、文明指数测评工作落实情况等。

四、检查要求

(一)各施工、监理企业要认真部署,全面落实,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和防汛抗台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确保民工工资按月足额发放。

(二)参建各方主体要经常性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要对在建工程项目涉及的深基坑、高大支模系统、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设备、隧道、工地消防安全等施工部位和环节进行重点检查和治理,并及时消除隐患,确保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

(三)各建筑施工单位严格落实建筑工地扬尘治理6个100%工作,加强施工围挡美化工作,重点落实30%公益广告和24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上墙工作,确保建筑工地在文明指数测评中不失分。

(四)我局将根据检查情况,对自查工作行动迟缓、敷衍了事的施工企业予以严肃查处;对施工现场仍存在较多质量安全隐患的项目给予通报批评,不良行为登录区住建局网站。对发现的违法分包、转包等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从严从重行政处罚,并在富阳日报公开曝光。

 

 

                杭州市富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