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杭州市富阳区建设行业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6-12 10:09:15    浏览次数:1360

关于印发《杭州市富阳区建设行业2017年

“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杭州市富阳区建设行业2017年“安全生产月”

活动实施方案

 

今年6月是全国统一开展的第16个全国“安全生产月”,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是深化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杭州市和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精神和决策部署,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推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深化“清尘行动”、“建设工程质量竞赛”“隐患排查治理”、“月查周检日巡”及建筑施工领域违法分包转包专项整治行动活动,促进全区建设行业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向好,根据杭州市城乡建委《关于开展2017年 “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和《杭州市富阳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富安委〔2017〕7号)要求,结合我区建设行业管理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题,围绕改革发展、监管执法、事故预防和安全法规知识内容开展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推动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集中开展宣传报道,营造安全生产的宣传氛围,梳理正面典型,曝光违法违规行为,弘扬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公众安全生产法制意识、责任意识、事故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促进全区建设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活动时间和主题

活动时间:6月1日至30日。

活动主题: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组织领导

为开展好本次活动,成立全区建筑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由住建局局长杨宏道任组长,副局长万仁友、邵立森任副组长,成员由局办公室、建管科、市政科、物管科(执法中队)、质安监站、招标办、检测中心、区建筑业协会等单位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建管科,具体负责“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协调指导工作。

四、活动安排

(一)建设行业管理部门的工作任务

1、营造“安全生产月”活动氛围。在全区在建工地悬挂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的横幅,张贴标语和宣传画,发送安全生产警示短信等(责任部门:区质安监站,时间:5月30日—6月30日)

    2、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参加区安委办组织的“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开展安全生产咨询、宣传并发放各类安全教育资料等活动。(责任部门:局建管科、市政科、区质安监站,时间:由安委办确定)

    3、召开现场会。以“建设工程质量竞赛”、“清尘行动”为重点,组织召开全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场会。(责任部门:局建管科、市政科、区质安监站、招标办、检测中心,时间:5月26日)

4、开展建筑施工半年度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按照 “安全生产月”活动要求及年度工作安排,结合“建设工程质量竞赛”、“清尘行动”、隐患排查治理及建筑施工领域违法分包转包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承重支模架、深基坑和建筑起重机械、扬尘治理、消防安全专项检查,重点打击和治理违法施工、违法分包和无证上岗及施工现场污染行为。(责任部门:局建管科、市政科、物管科(执法中队)、区质安监站、招标办、检测中心,时间:6月下旬)

5、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充分利用民工学校平台,在全区各在建工地,集中开展以“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题的“安康杯”竞赛活动,活动面向基层、生产一线。(责任部门:区质安监站、建筑业协会,时间:6月下旬)

6、组织开展建筑工地民工健康卫生教育工作,提高民工健康卫生素养。(责任部门:局办公室、建管科,时间:6月份)

7、组织开展市政工程安全大检查及燃气市场安全专项检查。(责任部门:局市政科、区质安监站,时间:6月份)

8、开展全区建筑施工岗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教育培训工作,培训教育面向建造师、“三类人员”、“七大员”、特种工等,施工现场重要岗位管理人员,人数约3000人。(责任部门:局建管科、建筑协会)

9、召开二季度全区建筑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例会,总结“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布置下半年安全生产工作。(责任部门:局建管科、区质安监站、区招标办、区检测中心)

10、开展建筑工地“送清凉”活动,今年“送清凉”活动精心准备,扩大工地数量,真正把清凉和温暖送到一线岗位的民工手中。(责任部门:局建管科、市政科、区质安监站)

11、结合建筑行业“三走一服务”活动,落实建筑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全区建筑企业百分之百签订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管理责任书。

  (二)企业安全活动

  1、“安全生产月”期间,各企业要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标准的教育培训活动,认真组织开展一次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基础知识为主要内容的全员培训活动,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和全体职工都要参加培训,并将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安全培训档案。同时要认真组织开展“安康杯”、创建“平安工地”等相关活动,重视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和民工学校建设。

  2、企业组织送安全宣传卡片手册、送建筑施工安全知识教育片、送劳保防暑用品到项目部的“三送”安全慰问等活动。

  3、企业要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在建工地自查,并广泛发动和组织员工查找事故隐患,鼓励企业职工提出合理化建议,发动职工参与安全生产,努力提高安全自觉性。

  4、企业要对照安全许可证条件要求,完善方案审批、安全检查、安全交底、劳防用品管理、机械管理等各类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

5、企业对持证特种作业人员和农民工要开展全员培训,同时进一步深化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形式,切实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

6、推进建设工程现场人员实名制信息化管理。各企业要通过完善劳动用工管理制度和加强相关管理,运用“实名制管理系统”建立能动态反映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一线作业人员实际情况的员工花名册、考勤表和工资表等实名电子管理台账,实现施工现场人员总数清、个人基本情况清、个人出勤记录清、工资发放记录清、进出项目时间清等“五清”目标的管理制度。实现实名制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的目标,创建平安工地。

五、活动要求

1、各建设、施工、监理、燃气经营企业要抓住“安全生产月”活动这个有利时机,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大造舆论,营造安全宣传氛围,以活动促工作,以活动促安全,围绕活动主题,结合实际,务求实效。

2、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与“清尘行动”、“隐患排查治理”“月查周检日巡”及建筑施工领域违法分包转包专项整治行动等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抓住影响本行业、本单位、本项目的重大安全问题,全面深入地开展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全面自查和专项检查,进一步改善安全生产环境,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取得实效。

3、活动结束后,各企业要认真总结,于7月5日前将建筑行业“安全生产月”总结报区住建局建筑业管理科和市质安监站。局建管科联系人:潘军强,电话:63321894;市质安监站联系人:李炜,电话:631327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