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召开工作调度视频会议我省进行再部署再落实
发布时间:2024-01-11 09:16:22    浏览次数:260

1月5日上午,全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召开工作调度视频会议,全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主任,全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主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司长胡子健出席会议并讲话,省燃气专班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省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姚昭晖作专题发言。

全国燃气专班会议结束后,省燃气专班随即召开续会,对全省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再部署、再落实。会议充分肯定了前阶段全省燃气专项整治工作取得的成效,深入剖析当前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就下一步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是思想上要进一步重视。当前正值岁末年初,“两会”临近,各地务必保持高度警醒,进一步树牢“隐患不排查、问题不整改就是事故”“排查不到位是失职、排查出来不整改是渎职”理念,纵深推进大排查大整治,建立问题收集转办闭环销号工作机制,即查即改,有效防控风险、整治隐患。

二是集中整治成果要进一步巩固。要推进排查整治“回头看”,确保问题隐患“清零存量、严控增量”,防止久拖不改、改后反弹;加大对燃气领域违法行为线索的排查收集力度,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加强《城镇燃气非居民用户用气安全日常自查手册》解读培训,进一步督促非居民用户特别是餐饮企业每日开展安全自查。

三是燃气企业主体责任要进一步压实。要结合企业安全生产评估和特许经营评估推进换证工作;统筹推进城镇燃气管道等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要提升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素养和安全生产素养,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城燃企业应当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保障从业人员的各项合法权益。

四是餐饮企业燃气安全培训要全面落实。要认真落实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方案,有序开展对使用燃气的餐饮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全覆盖培训,确保应训尽训、不漏一家;要充分考虑春节等节假日人员流动规律,合理安排培训时间,于3月底前完成对本辖区内使用燃气的餐饮企业主要负责人全覆盖培训。

省建设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应急管理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消防救援总队等省燃气专班办公室成员在省分会场参会;各市燃气专班办公室成员在各市分会场参会。(厅城建处 供稿 编辑 蔡璟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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