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度现场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和登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23 16:31:11    浏览次数:1245

各市建委(建设局),宁波市城管局:
  根据《关于印发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实施方案>的通知》(建人教发﹝2014﹞76号)精神,经研究,现将2017年度现场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和登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对象
  1.持有我厅2009年、2013年核发的,现仍有效的《浙江省建设专业管理岗位资格证书》(以下简称《岗位证书》)人员,岗位范围包括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监理员(不包括园林监理员);
  2.持有我厅2011年核发的园林材料员、园林安全员证书人员;
  其中男性年龄不超过60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55周岁,具体名单请查阅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网(www.zjjzjy.net)“学员查询”栏。
   二、继续教育内容
  主要是建设工程部分新理论与新技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建设工程合同与劳动合同及相关法律法规基本知识等,相关内容参考《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资料》(2017年修订版)。
  在完成必修课规定学时内容并通过考试后,可自愿选择兴趣课相关内容免费学习。
   三、继续教育形式
  采用在线网络视频教育(远程教育)。
   四、继续教育报名
  (一)企业集中报名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施工劳务单位不需要)、学员岗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员电子照片、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单位介绍信、企业现场专业人员继续教育报名汇总表(见附件)。
  如学员在外地工作,提供岗位证书和身份证原件不方便的,由企业提交书面说明后,可提供相关复印件。
  (二)学员个人报名
  岗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电子照片。
  电子照片格式要求:近期免冠白底正面彩色1寸照片,格式为JPG,尺寸为2.5×3.5(厘米), 文件大小应小于50K,文件名为“身份证号码.jpg”,身份证号码中含字母的,须大写。
   五、继续教育流程及时间安排
  1.2017年4月10日-6月10日,学员、企业携相关资料到当地报名点报名,经报名点负责受理、审核报名资料后,符合条件者,按规定缴纳培训费和资料费,由报名点上传学员照片,发放学员账号、密码;
  2.4月20日起,开通在线网络视频教育系统(网址:www.zjjzjy.net),学员登录网站后须先自行完善个人信息后再参加在线必修课学习,完成规定内容后参加在线考试,考试合格可打印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3.10月31日,关闭在线必修课学习及考试系统;
  4.11月1日起,合格学员信息导入省级岗位人员管理系统完成登记工作,由各报名点负责打印新版岗位证书并加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教育专用章”编号钢印;
  5.12月1日-31日(以当地报名点通知为准),企业或学员携继续教育合格证明和原岗位证书到报名点换取新的岗位证书,原证书上交。
   六、继续教育通过标准
  学员需通过24学时的在线网络视频教育(必修课)并在线考试合格。
   七、相关事项
  1.2016年已公布的报名点继续有效,不需重复申报。同时向在2014年、2015年两次全省建设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培训质量检查中被评价为“优秀”的培训机构下放报名点资格,分别是: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杭州市建筑业协会、杭州市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浙江育人专修学院、余姚建筑业协会、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浙江建设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浙江省风景园林学会;
  2.持证人员证书继续教育登记验检满三年一次,计算方法为证书核发当年的三年后的次年申请续期(如2012年领证,则2016年需参加继续教育并申请续期)。持有同年度多本证书或同一继续教育周期的多本不同专业同一岗位证书人员参加一次继续教育即可;
  3.持有不同专业同一岗位证书的(包括土建、市政、安装、园林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在2015年度已参加继续教育并换发证书,2016年又重复参加继续教育的人员,不再换发新证书,但参加2019年度继续教育时可减免培训费用。
  4.学员证书遗失或证书信息有误的,须按规定程序补办新证书后再参加继续教育;
  5.学员电子照片必须符合要求并通过审核,学员报名时所填手机号须对应个人手机号,一人一号,其手机号码必须真实有效并通过验证,以便接收促学短信息;
  6.原我省核发的省版证书对应有国家岗位的,通过继续教育后换发国家版证书。没有对应的国家岗位的,换发新的省版证书;
  7.新增报名点需换发的新版岗位证书由省建设人力资源管理协会负责统一打印,并加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教育专用章”钢印。
   八、有关要求
  1.2017年度现场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和登记工作按“统一计划、统一时间、统一要求、统一管理”的原则进行,具体工作继续委托浙江省建设人力资源管理协会负责承办;
  2.各报名点(今年新增报名点)要立足当地(本单位),增强服务意识,加强沟通,切实做好报名组织等工作,方便基层、服务企业,力争让企业或学员最多跑一次。
  3.提倡报名点使用二代身份证阅读器对学员个人信息进行核对,以提高报名审核效率,减少工作差错;
  4.各报名点在开展继续教育工作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协会秘书处。
  省建设人力资源管理协会联系人:李梦宇,电话:0571-88905721。
                          
  附件: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继续教育报名汇总表(企业用)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