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7年度建设教育培训指导性计划和建设类考试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23 16:26:05 浏览次数:1364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业主管部门,厅直属各单位:
根据建设教育培训和考试计划管理的有关要求,经厅长办公会议通过,现将我厅2017年度建设教育培训指导性计划和考试计划印发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教育培训和考试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认真抓好培训计划的组织实施,切实规范办班行为,提高培训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我厅举办的培训班原则上申请财政经费安排,不得收取培训费,厅直单位举办的培训班除法定培训外,应本着“自愿参加、收费合理、保证质量”的原则组织,严禁挂靠、乱收费等不规范行为发生。
三、厅管社团主办的培训项目不列入厅本年度培训计划,实行自律管理。
四、请各市建设主管部门加强与厅各业务处室的衔接,同时结合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中心工作,抓紧编制本地区教育培训(考试)计划,连同2016年度教育培训工作总结,于3月底报送我厅人事教育处,联系人、联系电话:黄昭晖、0571-87055132,电子邮箱:huangzh@zjjs.com.cn。
附件:1.省住房城乡建设厅2017年度培训计划表
2.2017年度建设类考试计划表
3.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直属单位2017年度培训计划表
4.省委组织部已批复立项的领导干部培训项目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