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建设厅党组巡察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工作动员大会召开
发布时间:2023-03-22 08:19:27    浏览次数:619

根据厅党组统一部署,3月20日上午,厅巡察组在省规划院召开巡察工作动员大会。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巡察组组长张清云出席会议并讲话,省规划院党委书记徐虹主持。

会议通报了本次巡察的指导思想和根本任务、巡察对象和范围、巡察主要内容、主要方式和方法、步骤安排等情况。会议强调,做好本次巡察工作是巡察组与院党委共同的政治责任,希望省规划院加强组织协调,积极支持、配合巡察组工作,切实做到同题共答。

徐虹代表院党委在会上作表态发言,表示将严格按照巡察组的要求,全力配合做好巡察的各项工作,确保巡察工作顺利开展: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巡察的重大意义;二是主动接受监督,全力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三是勇于直面问题,认真整改巡察工作中提出的问题;四是注重成果转化,全面提升全院各项工作水平。

张清云指出,开展巡察对督促党员领导干部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和厅党组部署要求上来,推动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意义。结合巡察工作实际,他强调四点意见:

一要深刻领会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巡察工作是党内监督的一项战略性制度安排,根本目的是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省规划院党委要以此次巡察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强化党的建设、推进从严治党,确保此次巡察取得实效。

二要准确把握巡察工作的政治定位。巡察要始终遵循“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工作方针,围绕中心大局,聚焦主责主业,突出“关键少数”,始终坚持实事求是,坚守党性原则,发扬斗争精神,依规依纪开展巡察监督。

三要着力提升巡察工作的真正质效。巡察要严格按照《中共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把“四个落实”作为监督重点,把“四个对照”作为监督标准,把“四个紧盯 ”作为监督路径,认真抓好前期准备、调查了解、报告和反馈、问题整改环等四个环节。

四要合力推动巡察工作的落地落实。省规划院党委及班子成员要自觉服从巡察工作的统一安排,客观如实地向巡察组反映情况,协调配合好巡察组的具体工作,做好相互监督,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厅党组交办的巡察任务。

厅巡察组全体同志,厅有关处室负责人出席会议。省规划院党委及行政班子成员、中层以上干部和离退休干部代表参加会议。

动员会后,召开了省规划院巡察工作汇报会,厅巡察组听取了省规划院相关工作情况汇报。根据安排,厅巡察组进驻省规划院1个月左右,进驻期间(2023年3月20日-4月14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巡察工作信箱和电子邮箱,接待来信来访。(省规划院 供稿 编辑 蔡璟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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