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厅部署开展全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
发布时间:2022-04-13 08:40:26    浏览次数:465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决胜平安护航“党的二十大、省第十五次党代会、杭州亚运会”提供坚强保障,我厅印发《浙江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部署全省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两年行动。

专项整治行动从2022年4月启动至2023年12月结束,分为动员部署、排查整治、巩固提升三个阶段,聚焦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安全生产源头管控、施工安全管理水平3方面重点,突出了落实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以及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推进“两违”专项清查、狠抓农村危房常态化长效治理改造、强化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管控、抓好重点领域安全生产治理、推进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建设6项措施,到 2023年底确保消除一批重大隐患,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实现建筑施工事故百亿元产值死亡率大幅下降,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安全基石更加牢固。

《实施方案》提出,各地要深刻认识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专委会基础性作用,建立健全政府分管领导亲自抓、部门主要领导统筹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厅质安处 供稿 编辑 蔡璟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