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召开
发布时间:2022-02-17 08:32:37    浏览次数:536

2月15日上午,厅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领导小组召开全体会议,学习传达省委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推进大会精神,总结前一阶段工作进展,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厅党组书记、厅长项永丹主持会议并讲话,厅领导作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要深刻领会新春“第一会”精神,在全系统凝聚起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强大合力。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是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赋予浙江的重大政治任务,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要认真学习领会省委推进大会精神,勇担使命、塑造变革,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为实现共同富裕提供浙江示范”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找跑道、定目标、建体系、抓改革”的深刻理解上来,统一到对“共同富裕是开创性事业,是系统性变革重塑”的深刻认识上来,全面加强党对示范区建设的全面领导,大力推动共同富裕变革性实践。

会议认为,要充分肯定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前一阶段工作成绩。2021年是示范区建设开局起步之年,全省住建系统坚决扛起探路示范者的责任担当,边学边干、立柱架梁,部省战略合作圆满促成、住建领域共富谋划深入、重点工作推进有力有序、行业共富氛围日益浓厚,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推进共同富裕的话语体系不断清晰,实现了良好开局。

会议强调,要找准跑道、锚定目标,在共同富裕大场景下奋力奔跑。一是学习领会要精准。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重要论述精神为“总遵循”,深入贯彻省委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推进大会精神,全面落实部省战略合作协议,扎实推进住建领域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各项工作。二是工作思路要清晰。紧紧围绕省委部署的10大标志性成果、7个方面“先行示范”主要任务、54项重点工作和34项重大改革,对标对表、找准跑道,谋深谋实住房城乡建设共同富裕“1+3+n”工作体系,着力打造共同富裕现代化基本单元重大标志性成果,突出抓好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全省域整治提升城乡风貌、改革创新未来社区建设模式等突破性抓手,协同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优质共享等重点工作。三是工作机制要健全。要树立系统思维,加快完善专班推进机制、常态化工作协商机制、信息报送和督导机制、纵向横向沟通机制,切实强化统筹合力。四是理论创新要突破。坚持以理论创新引领变革性实践,统筹住建领域共同富裕的理论研究、成果转化、创新实践、阐释传播等全链条工作,加快构建住建系统共同富裕理论架构,形成一批共同富裕理论创新标志性成果。

会议讨论审议了厅2022年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工作要点、厅落实部省合作协议实施方案及年度要点、有关共同富裕重点课题研究等事项。厅领导,二级巡视员,厅机关各处室(中心、站、专班)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厅办公室 供稿 编辑 蔡璟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