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电视电话会议在杭州召开
发布时间:2021-12-20 15:22:05    浏览次数:469

12月17日上午,浙江省政府召开全省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电视电话会议,副省长高兴夫出席会议并讲话。

高兴夫强调,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是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是改善住房租赁市场结构性供给不足、缓解大城市住房问题的重要举措,也是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把它纳入打造民生事业“浙里安居”金名片的重要内容。

高兴夫指出,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我省“十四五”将筹集建设120万套(间)保障性租赁住房。按照“能早尽早、能快尽快、能多尽多”要求,2022年将开工筹集30万套(间),37个重点城市要示范带头完成任务。

高兴夫强调,保障性租赁住房是一种新的制度探索,政府的主要任务是给政策,引导市场主体和社会资本多渠道积极参与。下一步要重点做好四方面工作:一要做好规划计划。各地要精准掌握保障性租赁住房需求和存量土地、房屋资源情况,科学制定“十四五”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规划和目标,明确建设时间表和路线图。二要落实支持政策。加强建设用地保障,充分挖掘利用存量闲置土地、存量非居住用房资源;建立涉及各环节的绿色审批通道;鼓励金融机构优先提供长期贷款,支持建设主体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债融资;落实用水、用电、用气价格优惠政策,及时发放资金补助。三要发动社会参与。做好政策宣传,引导各类市场主体积极参与投资建设和管理运营保障性租赁住房。鼓励引导租赁企业通过专业化规模化发展,实现降本增效、让利于民。四要严格监督管理。加强全周期管理,强化质量管控、产权管理、租住管理、运营管理,完善标准体系,不断提高保障对象的幸福感、获得感。

高兴夫要求,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高效推进工作;各部门要加强协同,相互配合,形成发展合力;要加强考核评价,以结果导向完善工作方式方法,细化标准体系,强化结果运用;要加强数字赋能,加快省、市两级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打造一批典型的多跨协同场景应用。

省建设厅党组书记、厅长项永丹在会上做了工作部署,杭州市、宁波市、义乌市政府和省自然资源厅、建设银行浙江省分行负责人作了交流发言。省政府副秘书长董贵波、省级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主会场会议,各市、县(市、区)政府负责人和有关单位负责人在分会场通过视频参会。(厅保障处 供稿 编辑 蔡璟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