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0”塌方 | 3家单位所有在建项目停工整改!2家公司被暂停投标!全县在建房建市政工程项目立即停工整改!
发布时间:2020-09-16 10:56:41    浏览次数:820

9月1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责令乐业县“9.10”事故项目相关单位全区在建房建市政工程立即停工整改并暂停有关单位投标资格的通知》,要求涉事单位停工整改,两家公司被暂停投标资格。

通知称,2020年9月10日,广西百色市乐业县乐业大道道路工程(含隧道工程)一期项目发生一起坍塌事故,导致9人被困。该项目建设单位是广西乐业大道投资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单位是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是广西双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该事故发生在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全区房建市政工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强监管严执法年”专项行动期间,社会影响极其恶劣。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广西房建市政工程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根据该厅关于实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严管重罚、惩防并举”长效机制的要求,现责令项目相关单位立即停工整改,并从即日起,暂停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双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在广西行政区域内参加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投标和承揽新业务的资格。

此外,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还发出紧急通知,要求乐业县辖区内(含乡镇)所有的在建房建市政工程项目立即停工整改。

9月14日晚间,广西乐业县委宣传部通报“乐业大道隧道塌方事故”救援进展,截至14日18时,乐业大道隧道塌方事故发生已达96小时,事故救援中采用生命探测仪探测,仍未发现任何生命迹象,根据经验判断,9名被困人员生还的概率已经很小,搜救工作仍在继续。

附:

编号:20201486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2020年9月10日,乐业县乐业大道道路工程(含隧道工程)一期项目发生一起坍塌事故,导致9人被困。该项目建设单位是广西乐业大道投资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单位是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是广西双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该事故发生在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全区房建市政工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强监管严执法年”专项行动期间,社会影响极其恶劣。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我区房建市政工程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根据我厅关于实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严管重罚、惩防并举”长效机制的要求,现责令项目相关单位立即停工整改,并从即日起,暂停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双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在广西行政区域内参加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投标和承揽新业务的资格。具体要求如下:

一、停工整改范围

广西乐业大道投资有限公司在广西行政区域内开发的所有在建房建市政工程项目,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在广西行政区域内施工的所有在建房建市政工程项目,广西双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在广西行政区域内监理的所有在建房建市政工程项目。

二、停工整改时间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立即实施。

三、停工整改主要内容

(一)市政隧道及深基坑、高支模等易造成坍塌事故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工作;

(二)高处作业及有限空间作业等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工作;

(三)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及作业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工作;

(四)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请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立即将本通知转发至所辖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市、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接到本通知后,应立即督促以上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对本辖区内的在建房建市政工程项目实施停工整改。如项目拒不执行停工整改指令的,请工程项目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二)广西乐业大道投资有限公司、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双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每一个项目自查整改完成后,需书面报请我厅审核同意后方可复工。我厅委托工程项目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相关单位书面复工申请进行初步审查,工程项目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在接到相关单位书面复工申请(加盖公司公章)后3个工作日内,组织当地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对相关在建工程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凡初步审查认定整改未达到合格条件的应继续停工整改,初步审查认定达到合格条件的方可报送我厅审查。

(三)我厅委托广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站进行最终审查复核。工程项目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初审认定整改达到合格条件并签署明确意见后,项目整改单位应将相关申请材料报送广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站进行审查复核。

(四)请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严格督促落实事故企业项目全区停工整改制度。对未落实停工整改制度的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我厅将予以通报批评,并纳入2020年度设区市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中的建筑施工安全专项考核内容。

(五)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暂停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双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在广西行政区域内参加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投标和承揽新业务的资格,待乐业县“9.10”事故正式结案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处理后,再恢复其投标和承揽新业务的资格。

联系人:高榕蔚,联系电话:0771-2260059;广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站联系人:罗熊星,0771-5855409,gxzljd@126.com。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