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安徽省住建厅
5月9日,安徽省住建厅发布了《关于撤回30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通报》和《关于对9家建筑业企业撤回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公告》。
动态核查不满足标准且整改期间未整改到位的共39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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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撤回30家建筑业企业42项资质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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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无法联系的9家企业予以公告,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撤回11项资质证书。
文件原文:
关于撤回30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通报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局),广德市、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有关企业: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建市函〔2019〕1403号)、《关于对不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建筑业企业限期整改的通知》(建市函〔2019〕1333号)要求,2019年9月-12月,组织开展了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2020年1月12日-21日,对不再符合相应资质标准要求且整改期间未整改到位的39家建筑业企业下发告知书,其中已签收30家。根据住建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现撤回30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附件:30家建筑业企业名单
2020年5月8日
关于对9家建筑业企业撤回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公告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建市函〔2019〕1403号)、《关于对不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建筑业企业限期整改的通知》(建市函〔2019〕1333号)要求,2019年9月-12月,我厅组织开展了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2020年1月12日-21日,对不再符合相应资质标准要求且整改期间未整改到位的建筑业企业已下发告知书。对无法联系的9家企业,现予以公告。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
附件:9家建筑业企业名单及告知书
2020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