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上海市住建委、重庆市住建委、模架通、筑龙施工、土木论坛、工程人有话说
实施范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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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环线以内,1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施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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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创建市级文明工地的房屋建筑施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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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作业点距离住宅、医院、学校等敏感建筑物15米及以内的房屋建筑施工项目。
在重庆市最新发布的《重庆市建设领域禁止、限制使用落后技术通告(2019年版)》,也对扣件式钢管脚手架的使用作了限制。
具体来讲,根据《通告规定》,扣件式钢管悬挑脚手架严禁用于全市建设工程,理由是整体性差,存在安全隐患,建议采用符合标准要求的其他脚手架,如全钢爬架等。
当前,重庆还有很多高层建筑采用扣件式钢管悬挑脚手架,这一规定的出台,将影响扣件式钢管脚手架的使用范围。
对传统的租赁企业将产生较大的影响,如不及时转型投资新型脚手架产品,将导致库存高企。
此外,通告还对扣件重量作了具体要求:
1.自重<13.2N/个的直角型全铸铁扣件;
2.自重<14.6N/个的旋转型全铸铁扣件;
3.自重<18.4N/个对接型全铸铁扣件
对不符合这些要求的扣件将禁止用于全市建设工程。
通告规定,对违反《技术通告》的工程建设项目,设计审查不予通过,并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发布《重庆市建设领域禁止、限制使用落后技术通告(2019年版)》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管理局,有关单位:
为适应行业高质量发展需要,进一步推动新技术工程应用,促进行业技术创新和转型升级发展,提高行业建设技术、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水平,根据《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09号)和《重庆市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办法》(渝建发〔2010〕65号),编制形成了《重庆市建设领域禁止、限制使用落后技术通告(2019年版)》(以下简称《技术通告》),现予以发布,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技术通告》的各项规定,不得使用或超范围使用《技术通告》中所列落后技术、工艺和产品。对违反《技术通告》的工程建设项目,设计审查不予通过,并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
二、各区县住房城乡建委、有关单位应加强《技术通告》的宣贯、实施及监管,采取有效措施,按要求禁止或限制使用《技术通告》中所列落后技术、工艺和产品;积极推广、扶持和发展相关替代技术、工艺和产品,提高新技术推广应用实施能力。
三、在工程建设项目使用或超范围使用《技术通告》所列落后技术、工艺和产品的,按相关法规予以处罚。《技术通告》未列入的技术、工艺和产品,国家和我市法律法规、政策、标准规定禁止或限制使用的,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规定执行。
四、原《重庆市建设领域禁止、限制使用落后技术通告》第一号至第八号自本《技术通告》实施之日起废止。
实施中的有关问题请与市住房城乡建委科技外事处或市建设技术发展中心联系。
联系方式:
市住房城乡建委科技外事处 沈李智,
电话:023-63862949
市建设技术发展中心 王永合,
电话:023-63867674
附件:重庆市建设领域禁止、限制使用落后技术通告(2019 年版)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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