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后,10%降为​9%,建筑企业如何应对?
发布时间:2019-03-21 17:05:35    浏览次数:840

3月15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闭幕后,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人民大会堂三楼金色大厅会见采访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的中外记者并回答记者提出的问题时表示:4月1日就要减增值税,5月1日就要降社保费率,全面推开!


即:4月1日起,16%税率将变为13%,10%税率将变为9%。

由于税率的调整,意味着买方可以认证抵扣的税款减少,作为买方,是否可以依法少付相应的税率降低部分的款项?因此,为避免合同履行中产生这种不必要的纠纷,建筑企业要做好下面两件事:

1)梳理长期合同

2月到4月期间的采购合同要考虑税率下降影响,合同是否要等到4月1日之后再签订,还是签订合同时就要考虑税率影响,采购单价要考虑降价,财务人员必需梳理企业的长期合同。

2)进项发票抵扣问题

如果我们是在4月1日之后收到以前合同发票,是否可以抵扣,如果以4月1日为分界点,企业尽量在4月1日之前签合同,把所有的进项发票先开出来认证,以免对后续工作中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总之,当务之急,一定要回去梳理合同、发票等,以免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和麻烦,这也是我们财务人员展现自己能力的时候,争取为企业取得最大优惠!

提前清查合同、发票,关注14个问题


1、16%、10%的专票4月1日后能否抵扣?4月1日以后取得4月1日前开具的16%或10%专票能不能抵扣?

进项税额是“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与税率/征收率无关,一般纳税人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按发票注明的增值税额抵扣,从另外一个角度,销售方开16%或10%的专票,其已缴纳16%或10%的增值税额。所以说,取得16%或10%专票,不是必须要在4月1日前认证,只要在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认证或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确认,都可按规定抵扣16%或10%的进项税额。但建议最好是把收到的发票认证,后续就算能退,手续可能也比较繁锁。

2、购买货物,在4月1日前,取得16%税率专票,按规定抵扣了,4月1日后销售(一般计税方法),还能适应13%税率吗?

4月1日起,所有适用16%都将调整为13%,购买货物,在4月1日前取得16%税率专票,4月1日后销售(一般计税方法)也适应13%税率。不要感觉“占便宜”了,没有!因为销售方开16%,其已经缴纳16%的增值税额。

3、销售方特意等到4月1日才开发票,怎么处理?

这要看自己供应链议价能力,我们可以推迟付款,销售方也会考虑资金问题 。

4、是不是所有的企业都可以减少税率?

制造业等行业现行16%的税率降至13%,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行业现行10%的税率降至9%

5、4月1日以后开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有什么影响?

开红字发票,税率在开票系统应该是开不出来,最后只能退税。

6、如果根据合同的约定,开票时间在发货时,发货在4月之后,难道要在这个政策执行之前,不管对方是否要求全部开?

依据新的政策,企业要把新签合同管理好,可以签13%或9%税率的合同。

7、税率变动对购销双方是有利还是不利?

对购销双方都有利,少付一个点的增值税税额。

8、4月1日前签的合同,等到4月1日去开票就是按9%吗?

要看合同执行时间,如果是4月1日之后执行的,且合同当时也是按9%签的合同,可以开9%的发票。

9、4月1日开始开具处理2009年1月1日后购进的旧设备,税率会是多少?

这要看设备当时增值税是否抵扣,如果已抵扣,且是一般纳税人企业,按13%开专票,如果2009年1月1日购进时取的是普通发票,按3%简按2%征收。

10、现在想问对于购销双方都有什么影响?建筑的总包合同呢?

对购销双方都有利,对制造业等少付3个点的增值税税额。老项目没有影响,按简易计税,新项目,长期合同,应考虑是补签协议,作为增值税率变更,合同金额减少3个点。

11、增值税税率下调,对企业影响多大?

增值税税率调整仅仅影响企业的销项和进项吗?非也,无论是企业对外销售,还是采购材料以及购买服务,总价扣除增值税以后,剩下的金额就是企业的销售收入或者是成本费用,接下来会影响的是企业所得税。

因此,这次增值税税率的调整对企业的影响也是多方面的,既要从增值税的销项和进项两个角度考虑,还要涉及到多税目多税率的调整,同时在价格调整和谈判的基础上,它还会影响到企业的采购成本和销售收入,继而影响到企业的所得税和股东收益。

12、4月1日后,客户要求退货该怎么处理?(我公司今年2月份销售货物已按16%税率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现在听客户说可能4月份要退货,请问到时候我们该如何开具红字发票?)

纳税人4月1日以后发生销货退回,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应按对应蓝字发票的税率开具红字发票。

13、如果企业存货很大,购进时税率是16%,销售时税率是13%,对企业是有利的吗?

如:2018年12月购进水泥一批,不含税价100万元,进项税额16万元;

(一)如果是以含税价签的合同:约定售价为200+200*16%=232万元,原毛利为100万元,应纳增值税为32-16=16万元;税率调整后毛利为232/1.13 -100=205.3-100=105.3万元,应纳增值税为销项税额232/1.13*0.13-16=26.69-16=10.69万元。

(二)如果是以不含税价签的合同,应纳增值税16万元;税率调整后毛利不变,为200-100=100万元,应纳增值税=200*13%-16=10万元。

结论:税率下降后,以不含税价签合同比含税价签合同的应纳增值税略少些。

14、增值税税负降了,利润相应增加了,对企业真的有影响吗?

增值税是价外税,不影响利润,影响现金流。

总 结

增值税税税率虽然只是下调一个百分点,但是对于企业来说,不但影响到增值税的税负,影响到给客户报价及企业的成本费用,影响企业的所得税,更会影响到企业的现金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