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建筑业营改增,增加了中小建企的负担!
关于营改增,之前已经讨论了很多,我们在此不做赘述。今天我们再把营改增对企业带来的影响以及痛点难点重申一次,希望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
为什么“营改增”在建筑业试行两年了,还没能做到“营改增”的初衷,真正为企业减轻负担?以下列举了10个方面问题,几乎是大部分建企都需要面对的难题。
1、甲方供料现象普遍,造成可抵扣进项税减少。
2、劳务用工无法取得进项税发票。
3、外购商品混凝土实行的是简易计税(3%),即使按照现行调整的10%增值税税率,也明显存在“政策性亏损”。
4、固定资产折旧与设备租金无法取得进项税发票。
5、水、电、气等能源消耗,也无法取得进项税发票。
6、银行贷款利息,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7、企业在项目上取得的合同毛利(约3%左右),也不可能取得进项税发票。
8、地方材料及辅助材料,一般小规模纳税人开不出增值税发票。现在市场监管抓得紧了,就“羊毛出在羊身上”,采用加价开票出售。
9、业主工程款支付严重滞后,材料款支付多少只能拿到相应的发票,造成销项税与进项税时间上的差异,即使存在应收账款,也不能减少或推迟确认销项税额,时间差造成企业实际上的税负增加。
10、装饰企业材料繁杂,供应商大多数无法提供正规增值税发票。
营改增后对于大的建筑单位来说避免了重复缴纳税额:比如国企与央企,供应都是正规的渠道,流程正规,业务量大,税负的确减少。而对于一些中小型的建筑企业是不利的,进项税的专用增值税发票往往都很难开出来,税负就会增加。
例如:对从事建筑劳务或清包工企业,规定允许选择简易计税办法计征增值税,也就是可以一般计税,也可以简易计税。文件是针对劳务企业的,貌似非常合理,但是真正在现实中是怎么执行的呢?这个3%简易计税的税款是总包企业代缴的,由于建筑劳务紧缺,劳务企业除了工人工资加管理费没有其他缴费来源,这3%让劳务企业交,显然不可能。
再例如,上面第8条与第10条提到的地材及装饰材料问题,通过增值税链条的相互制约,不开票的漏洞补上了,但新的问题来了,市场上几乎无一例外地采用材料原价款加上应缴税款后加价开票出售,增值税从理论上的“价外税”,又回到实际市场的“价内税”上去了。企业负担怎么减得下来呢?
那么如何把税制改革好的政策执行好,切实减轻建企的负担,通哥认为税务部门还有大量的工作可做。有关部门应深入建筑行业听取意见,特别是要深入到广大建筑企业,尤其是民营建筑企业。
02
给5000万农民工交社保,先入社再交保,社在何处?保(钱)从何来?
随着国税地税合并的完成,明确从2019年1月1日起,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五险)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看似跟建筑业没有直接关系,背后却是多少建企和农民工默默的隐忍(痛)!
因为在这之前,建筑行业大部分建企对于员工社保这块有的是没交、有的是按最低标准缴社保(没有足额缴纳),这是公开的合理避税手法。而对于农民工更是没有交五险这一说法,农民工的流动性太大,无法持续的缴纳。就这种合理避税的情况下,建筑企业还被压的喘不过气来呢,更何况现在要统一收缴。
税务征收社保后,直接导致的结果就是建企将增加40%的工费成本,而农民工个人到手的工资也将会变少!
03
交税、交社保将增加建企40%的工费,甲方给吗?
在新政实施之前,大部分公司缴纳社保的做法是:你实际工资10000元,那么按照社保缴费下限4279元来为你交社保。不过,社保费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以后,这情况很有可能会改变!你和单位得按照实际工资10000元交社保。我们来算笔账:
如果在一个不按照规定缴纳社保的单位,以职工工资是10000元为例:
新政前:
按下限4279元基数交,个人扣除社保后的工资是:9550.70元;
按下限4279元基数交,企业所要缴纳的社保数额:1335.06元;
新政后:
按实际10000元基数交,个人扣除社保后的工资是:8950.00元;
按实际10000元基数交,企业所要缴纳的社保数额:3120.00元;
新政后,职工到手工资少了约600元,企业要多缴纳约1700元。
那么也许有人会问了,新政实施后,还能按照之前的手法操作了吗?不能!
因为地税之前只是替社保局代收社保费的这么一个角色,在社保征收方面可能抓得没那么紧。你公司有员工没买社保,税局不可能去比对,即使比对起来也比较困难。
现在完全不一样了,国地税合并后,现在个税是自己的,社保也是自己的,企业纳税情况一个执法口径,掌握企业所有数据!据基建通大数据统计:全国建筑业农民工数量达5000万!
那么这也就引发了一个问题,你这5000万农民工的社保来自施工单位,但是施工单位的资金来源于项目,而你项目在概预算及造价里面又没有专门的这笔费用。现在仅凭相关部门一席话,就要把5000万农民工的社保这个沉重的包袱强行压给施工企业,那你叫施工单位怎么办?
04
农民工实名制的现状:有活的时候是实名制,没活的时候无名制!
不管社保由哪个部门来统一收缴,你都绕不过农民工实名制这一道坎。实名制手段看起来是很多,但是怎样让农民工实名制真正走向“真实”,起到像火车票实名制一样的效果和作用,我认为至少有三道坎需要迈过。
1、建筑企业方面
从理论上讲,推行劳务实名制可以,劳务用工信息明明白白,工人们进出项目部大门都有记录,或刷卡或刷脸或打指纹等,每天通过显示屏登记,与工资发放对接起来,直接将工人工资打入银行卡里,有理有据。
对于各个工种的人员配置,项目部非常清楚,这样有利于根据相应数据做相关决策。但在项目实际操作过程中,工人的工资一般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生活费,另一部分为年底统一发放或项目竣工结算后发放。
这些都进入了项目生产成本,目前建筑工程项目部实际的运行大多如此,而在这个过程中社保是未体现的,众所周知在我国企业承担的社保几乎占工资成本的40%,实施农民工实名制将这部分原来未体现或体现很少的一部分成本阳光化,这无疑大大增加了建筑企业的用工成本,直接消耗企业的利润。对已经微利、白热化竞争的建筑市场、建筑承包企业无疑雪上加霜。如不改进现行的报价机制与市场竞争机制,估计很难有建筑企业愿意真正推行劳务实名制。
2、劳务工人方面
对于外出务工的劳务工人,如果在农村一般在老家都参与农村医保,如果在城镇的也参有社会保险,大家期望的是干一天活拿一天现钱,拿到手的这个工资是实实在在的税后工资,心里感觉踏实。
如果实名后,直接将工资打入银行卡,那很现实的将会面临个人所得税的问题。而通过上面的数据对比,大家可以看出这部分税负对于农民工个人而言不说一笔小数目,所以工人肯定会犹豫和纠结。况且现在讨薪难事件仍经常发生,你叫农民工把千辛万苦要来的血汗钱去交社保,他们肯定不愿意啊。
此外,农民工流动性极高,今天去这个工地,明天去那个工地。干活两三天交了社保,再过几天人走了,你用人单位还给交社保吗?况且一旦社保断交了,或者是到了另一个省份,那之前交的就白交了,这个问题怎么解决?
3、实行后平台数据的及时与真实的坎
上面说了,虽然目前实名制的方法有很多,但实际上其完全可以在录入过程中采用“缓慢缺”三字诀,使得进入平台的数据存在滞后,存在不及时、不完整、甚至弄虚作假,对付劳务实名制,糊弄“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
这将使得平台的可用性大打折扣,农民工实名制要从根上达到实名的效果,而不仅仅是停留在形式上。而如此庞大的劳务用工群体且如此大的流动性无疑将大大增加行业监管部门的监管难度,影响监管的效果。况且不论是用哪种手段,无疑又将大大增加建企的施工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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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霾放假、息工在家,谁来给农民工买社保的单?
今年从2018年的10月1号到2019年的3月31号北京、天津、石家庄、郑州等26个城市又因环保问题工地面临停工。这次停工期限更是达到了半年之久,对农民工造成的损失更加巨大!家里还有老婆,孩子,爹妈要养活,你让那些因停工失业的农民工怎么办?农民工是建企的靠山,一旦靠山倒了,则建企何活?
把5000万建筑农民工全部转成国企正式员工!层层转包、欠薪、实名制、交社保等问题都可能迎刃而解。可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