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认定】2017年度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认定即将开始
发布时间:2017-10-18 13:59:10    浏览次数:1369

10月15日起,2017年度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认定开始报名,需要申报人员请注意:

认定条件

    ——看学历、专业技术工作年限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和成人教育毕业生,不符合初定资格规定的学历(位)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达到一定的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后,经考核合格,可申请认定相关初级职称。具体学历、资历如下:

(一)中专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5年,可认定助理级职称。

(二)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现任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1年,因专业技术岗位变动,可认定相应的员级职称。

(三)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现任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满1年,因专业技术岗位变动,可认定相应的助理级职称。

(四)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5年的人员,可认定员级职称;从事专业工作满10年,可认定助理级职称。

注意:专业工作年限统一计算到2017年11月底。

申报流程

    ——先网上申报、后现场审核

(一)公布岗位信息(适用于纳入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在主管部门统一安排下,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在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数内公布岗位拟聘数及岗位任职条件。

(二)网上申报。个人或单位登录杭州市人才服务公共网(http://www.hzrcj.org.cn/rsdawz/),点职称评定栏通过单位账号登陆杭州市职称系统(网址:http://hzzcpd.train.gov.cn),如实填写认定职称表相关信息,并上传附件材料;单位人事部门负责审核网上信息和相关附件材料。

(三)现场审核。单位人事部门完成审核后,完成信息上报操作;同时在线打印《认定职称表》,在本单位公示无异议后加盖单位公章,与相关附件材料原件一起报送:富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科(恩波大道1128号永和大厦1105室),联系电话:63323832。

注意:材料受理时间为2017年10月15日至11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注意事项

1.个人或单位请及时来区人力社保局现场审核,确保《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验证码在有效验证期内,方便现场审核时在线验证。如现场审核时已过有效验证期,须重新上传有效期内的备案表!

2.从2017年起,对国家和浙江省设有统一考试的职称系列(即经济、会计、审计、统计、出版、翻译、档案和卫生技术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均需通过参加有关考试取得职称,不再进行职称认定。

3.从2017年度起事业单位均应在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推荐工作,职称推荐工作要与年度职称评审推荐工作统筹开展。

4.“基本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历年参保证明”:申报人可凭身份证或市民卡到区人力社保局二楼社保大厅自助服务机上直接打印,并以PDF格式上传。

5.本次认定的专业范围不包括中小幼教师职称系列。

申报所需材料等有关要求见杭人社发﹝2016﹞359号

(http://hzzcpd.hzrcj.org.cn/upload/pub/20170122/58841df152b4a.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