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的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收官,住建部要求各地总结上报
发布时间:2017-10-18 13:31:26    浏览次数:1221

住建部日前印发通知,要求各地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深入开展全国工程质量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后附),于2017年10月31日前将本地区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总结和情况汇总表(见下表)上报住建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

通知特别提示,各地上报的总结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专项治理工作部署开展情况,包括召开会议、宣贯培训、防治技术措施研究及推广、监督检查、示范工程创建、制度建设等内容。


  二、专项治理工作取得的成效情况,包括住宅工程质量水平提高情况、住宅质量投诉情况、住户质量满意度情况等。


  三、当前住宅工程质量仍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对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建议。


2013年10月,住建部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全国工程质量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确提出在全国开展为期五年的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


根据“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2013年为宣传发动阶段,2014年~2016年为实施推进,2017年为总结推广阶段。

2013

宣传

发动

1.召开全国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座谈会,动员和部署专项治理工作,交流各地好的做法和经验,观摩质量常见问题治理工程。


2.广泛发动、组织有关媒体就开展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专题宣传、报道和交流、探讨,营造“企业重视、行业推动、群众受益、社会关注”的良好氛围。


3.各地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专项治理具体工作方案并报我部备案。同时,要针对本地区住宅工程质量特点和常见问题,编制专项治理技术措施。



2014

~

2016

实施

推进

1.确定年度专项治理工作重点,稳步推进专项治理工作。各地要结合我部年度专项治理工作重点,提出本地区专项治理年度行动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某项或某几项质量常见问题的专项治理,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治理,确保工作成效。


2.开展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示范工程创建活动,树立一批全国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示范工程;全面推行样板间制度;引导企业将质量常见问题防治工艺总结为工法,具备条件的鼓励申报国家级工法。


3.组织开展专项督查。重点检查各地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常见问题治理措施和质量分户验收制度等落实情况,促进专项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4.组织召开专项治理经验交流会。交流各地好的做法和经验,观摩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示范工程,针对专项治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研究提出防治措施。


5.组织开展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标准规范、技术措施的宣讲、培训。


6.构建质量常见问题防治长效机制。研究建立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专项措施制度,制修订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有关标准规范,推进工程质量监管信息系统和工程质量信用体系建设。



2017

总结

推广

1.组织召开全国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总结大会,总结专项治理工作成果和经验,推广应用先进技术和管理措施。


2.将专项治理工作转为常态化、日常性工作,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治理成果,有效防治工程质量常见问题,全面提升工程质量水平。